( 一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 50% 的 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 60 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 号)
符合条件人群: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
需提交资料:
1、劳动合同或中介协议;
2、保险费发票;
3、保险人员名单;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
( 二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 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
〔2019〕10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 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 号)
符合条件人群: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 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需提交资料:
1、《备案表》、《承诺书》、《补贴花名册》和《补贴审批表》
(统一提供); 2、《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复印件;
3、补贴期限内单位全部职工已发放的“银行代单位发放工 资表”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