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青年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自毕业之日 起 3 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为3—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 号)
符合条件人群: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 16-24 岁失业青年
需提交资料:
1、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
2、加入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
( 二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
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5% 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 号)
符合条件人群: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需提交资料:
1、补贴审批表;
2、毕业证书。
业务科室电话:699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