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6319065 | 传 真 | 0535-6319065 |
办公地址 | 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及省、市、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陆源污染物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建议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资金安排意见;按yabo亚博全站官网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区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yabo亚博全站官网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建议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yabo亚博全站官网建议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区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环境的监测、统计、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建设、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对镇街环境保护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承办区委、yabo亚博全站官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6319065 |
科室职能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会务、督办、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政治学习、人事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区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
科室名称 | 行政许可科 | 办公电话 | 0535-6319821 | |
科室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审批区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区域、流域和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度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工作,管理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帐;负责全区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及主要污染物削减工作;负责检查与总量相关的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工作,建议有关总量控制对策措施建议;负责环保“以奖代补”等年度考核材料上报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 |||
科室名称 | 生态科 | 办公电话 | 0535-6319823 | |
科室职能 | 拟定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yabo亚博全站官网建议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议;监督管理区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核与辐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负责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处置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网络的管理。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清洁生产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福山环境执法大队 | 办公电话 | 0535-6319076 |
单位职能 | (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协助税务部门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申报核定; (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九)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福山环境监控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6319070 | |
单位职能 | (一)对全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情况,按照国家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省市主管部门的年度监测计划的条件进行监测, 每月向市监测中心站上报监测数据,做好档案记录的整理。 (二)对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的排污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监测,为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服务。 (三)负责编写本区环境质量报告。 (四)加入本区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和调查,为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技术服务。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工作,并负责机动车排气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六)做好全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做好重点污染源监控监督监测、核查、数据比对、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数据达标。 (七)完成其他指令性环境监测任务。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yabo亚博全站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部门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4.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5.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情况。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等情况。
8.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业务信息等情况。
9.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烟台市福山区人民门户网站(/)。
2.“福山环境”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电话0535-6356239;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2:00-5:00)、区图书馆(地址:文博苑三楼;联系方式:0535-6356031;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联系方式:0535-3029606;服务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夏季14:00~17:30冬季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06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福山区县府街190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55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yabo亚博全站官网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条件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建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条件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 5月1日-10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065
传真:0535-6319065
电子信箱:fsqhbjbgs@yt.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建议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建议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yabo亚博全站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yabo亚博全站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 5月1日-10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170
传真:0536-6356375
电子邮箱:fsqzfb@yt.shandong.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烟台市yabo亚博全站
受理机构:yabo亚博全站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139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56646
传真:0535-6356743
电子邮箱:fssf6356743@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2655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0 (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319164
传真:0535-6319151
电子邮箱:wangsong0073@yt.shandong.c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