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祥代表:
您建议的关于“打造新型产业园区综合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转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同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等文件指出,国家鼓励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打造新型产业园区综合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
立足以上政策基础,对打造新型园区综合项目建议以下2条答复:
一是对老旧厂房、低效产能采用更加灵活的土地利用政策。根据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目前yabo亚博全站官网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一般不低于40%。福山区工业用地自2007年11月起实行招拍挂拿地政策,早前为加速协议出让,并不出具规划条件,招拍挂政策实施初期,工业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大多限定范围较小,设上限。针对这一问题,目前福山区允许这些土地利用率不高、产业老化的项目按照现有规划条件条件,突破原规划条件容积率等限制,按照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60%执行。
二是对利用率不高、产业老化的项目二次开发给予支持。福山区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建议技术密集型企业,可以鼓励建设多层乃至高层厂房,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总之,立足福山区现状,结合全区“退二进三”等重点工作任务,在满足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将“打造新型园区综合项目”的建议落到实处。再次感谢您对福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