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条件、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条件”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以下简称“山东就业信息系统”)。在山东省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需本人提交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老王内地通行证)
(二)在常住地登记的费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五、办理时限
线上:五个工作日办结
线下: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开设的失业登记服务入口
(三)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开设的失业登记服务入口及各市对外办理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
(四)烟台市福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科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查询或者现场办理告知
八、咨询电话
0535-699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