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巨大作用。根据上级文件通知,2023年已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请区内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企业及时确认,早日享受政策红利。
Q1
申报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加入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Q2 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其中: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Q3 申领方式 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但需要企业进行信息核实。企业进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选择单位登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右侧搜索框搜索“稳岗返还”,点击进入,填报须知,勾选承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经办人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历史记录,如无历史记录则需手动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在线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对企业类型、返还金额、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页面左上角有打印按钮,点击打印后即可下载;上传材料,可以点击上传或者使用二维码进行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 咨询电话:645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