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试行)>及<烟台市经营性人方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烟残联〔2020〕21号)精神,现对本区2020年度及2021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所属的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烟台市福山区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联系电话:0535-6325412
烟台市福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