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10 月 24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建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819室
联系方式:3029592
权利人姓名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界址 |
高世为 | 宅基地使用权 | 福山区臧家庄镇御驾沟村5号 | 370686114015JC00119F00010001 |
宅基地使用面积: 109.2 平方米
| 北至:胡同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东至:高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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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09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