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5 10:12 来源: yabo亚博全站
根据《烟台市客运出租汽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计程运价和计时运价 第6条:合乘收费。出租车被租用时,在征得第一租用人同意后,可在核定乘坐人数范围内合乘。合乘路线必须是顺路,其收费分别按租用人下车地点计价器所显示金额的70%收费。如果在同一地点下车,合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的120%;不在同一地点下车,合乘收费又达不到单人全程应收金额时,差额部分由最终一位下车乘客补齐。